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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丁心舟    发布日期:2025-07-02    查看:7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

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推进“人工智能+教育”行动方案(2025—2029年)》《浙江省人工智能赋能高校教育教学创新提质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工作部署,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开展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和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系列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引导高职院校结合职业教育特色,以培养师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为核心,建设一批省级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形成全面覆盖、分层分类、特色鲜明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

二、建设课程

(一)人工智能通识课程。面向所有专业学生开设,旨在普及人工智能的基本概念、核心原理和发展趋势,侧重培养学生了解人工智能在社会、生活和行业中的应用场景,增强技术应用中的伦理意识和数据安全意识,形成对人工智能的初步认知和跨专业视角。

(二)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面向人工智能紧密型专业学生开设,重点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数据服务、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自然语言处理应用开发等专业核心技能。

(三)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程。面向非人工智能专业的学生,旨在将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与其他专业进行深度融合,探索人工智能在不同领域的创新应用,培养学生的跨专业综合分析能力、实践应用能力和创新设计能力。学生参与真实项目的实践学时占课程总学时的50%以上。

三、建设要求

(一)教学理念秉持先进。主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教育变革,充分理解人工智能应用能力对人才培养的重要意义,将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的培养作为教育必要环节,以课程育人为主渠道,通过覆盖全面、适应性强的人工智能课程体系,全面培养学生的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

(二)教学内容与时俱进。充分考虑学校培养层次和学生专业类别的不同,有针对性的开展课程内容建设,通过人工智能与专业知识的有效融合,助力各专业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培养。紧密跟踪人工智能前沿新技术,鼓励将人工智能科技前沿和产业发展最新成果纳入教学内容,提升课堂教学的前沿性。

(三)教学团队能力出色。积极引导国家级、省级教学团队与人工智能领域专家领衔课程建设,强化产教融合,鼓励跨校、跨专业、跨行业打造优质人工智能课程团队。课程团队教学改革意识强烈,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强化教学研究、集体备课与资源共建共享,有力提升教师授课水平与课程教学质量。

(四)学生中心地位突出。以学生能力成长为中心,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工匠精神培育为重点,围绕学生人工智能素养和能力的达成改革教学评价。根据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创新教与学模式,因材施教,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资源共享,教学反馈及时,教学效果显著。

(五)质量保障机制健全。加大课程建设保障力度,支持开展人工智能课程平台和实习实践平台建设,切实满足学生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的需求。加大优秀课程和教师的激励力度,提高教学业绩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的权重,营造重视人工智能课程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职业教育特色凸显。课程建设应强化实践导向,通过项目驱动、案例分析、实习实践等多种形式,让学生在解决真实问题的过程中提升人工智能的素养和能力。紧密结合浙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布局、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对接“415X”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设计教学内容和项目实践,助力培养学生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的创新思维。

四、认定方式

省级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采用先立项培育、后验收认定的方式。分2025年和2026年两批建设。省级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建设期为两年,建设期满后省教育厅组织验收,依据课程建设完成情况、实际课堂效果、人才培养质量等,择优认定为省级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

五、关于2025年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职业教育理论课程和实习实践课程,可采用在线、线下的教学形式。人工智能技术赋能教、学、评等课程不在申报范围。

(二)申报数量

人工智能通识课程和人工智能专业核心课程,学校各限报1门;人工智能特色交叉课程,学校限报3门。申报课程授课教师要求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每位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限额申报1门,作为团队主要成员限额申报2门。

(三)申报要求

推荐课程在认定前须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原则上在2025年秋季学期面向学生开课,2026年底前至少完成两个完整教学周期,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色、良好的教学效果

(四)申报方式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请于7月1日11:00前将《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提交至系统(进入教学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对应项目→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报所需材料→提交)。

二级学院请于7月1日11: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45220275@qq.com,《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附件1)签字纸质稿和《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2)签字盖章纸质稿提交至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陈澍,联系电话:86680073。

 

附件:

1.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书

2.浙江省职业教育一流人工智能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6月26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06-26至2025-07-02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