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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马宇星  发布日期:2024-07-02 查看:26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相关要求,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
一、立项范围:
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主要任务,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坚持面向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面向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需要,围绕构建与新发展阶段相匹配的职业教育资源格局、打造互融互通的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关键能力提升的职业教育内涵建设、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产教融合新型平台等方面,聚焦高职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基础性和突出性问题,进行有组织的研究和探索。鼓励跨专业、跨部门、跨学校、跨界别联合立项和组织推进。
二、申报要求:
1.项目主持人限 1 人,所有参与人不同时参与本校 2 个以上项目。研究周期内一般不得更换项目主持人。
2.同一研究项目已获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本次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的项目主持人不得再作为本次主持人申报。
三、申报限额:
各二级学院申报限额根据专业数、专任教师数以及近年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建设情况确定,具体如下表:
序号 | 二级学院(部门) | 申报限额(门) |
1 | 智能制造学院 | 4 |
2 | 人工智能学院 | 3 |
3 | 建筑工程学院 | 2 |
4 | 数字经贸学院 | 4 |
5 | 瑞安学院 | 3 |
6 | 永嘉学院 | 1 |
7 | 公共基础学院 | 4 |
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9 | 设计学院 | 3 |
10 | 行政部门 (含鹿城学院) | 3 |
合计 | 28 |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者须提交《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附件2);各二级学院填报《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学校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签字盖章)。行政处室直接报教学科,经教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后推荐3项参与评审。
2.申报材料:《浙江省高职教育“十四五”第二批教学改革项目申报书》和《学校申报汇总表》书面一式一份,电子稿登陆系统提交(教师使用手册见附件4)。
3.提交时间:各二级学院2024年6月14日下午16:00前,行政处室2024年6月12日下午16:00前。
4.教务处教学科联系人:马宇星,电话:86680331,内线短号:778331,邮箱1098954080@qq.com。
材料提交时间:
2024-05-29至2024-06-17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